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听课制度
(修订)
为加强教学管理,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学习教学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服务水平,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范围
1.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
2.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
4.新进教师(进校不满两年)、辅导员。
二、听课对象和方式
凡为学校学生上课的所有专职教师和外聘兼职教师均为听课对象。
1.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随堂听课,课前无需通知授课教师本人;
2.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由学院统筹安排,定点定人,交叉听课,对本单位全体专职教师和外聘兼职教师实行全覆盖听课,确保每位上课教师被听课2次及以上,且分别被不同对象听课;
3.新进教师有计划地自行安排听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骨干教师的课;辅导员有计划地自行安排听所带班级的教师授课。
三、听课任务
1.校领导听课重在检查和指导,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6次,并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课;
2.中层管理干部听课重在监督和了解,教务处负责人、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部门中层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或工作对口联系情况到相关学院听课,并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课;
3.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根据本学院安排,确保对本单位上课教师实行听课全覆盖。并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课;
4.新进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及时总结,以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并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课。
5.辅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学习情况、教师教学情况,督促教风学风,并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课。
四、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不少于1节课。
2.听课人听课时,应如实客观地评价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认真、全面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结束后应和授课教师及时交流,共同探索教学新经验、新技巧,促进学校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对授课教师教学中出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其所在学院和教务处以利于追踪解决。
3.听课记录是了解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每学期第9周和第13周分别收取一次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交至教务处。
4.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发放。
五、听课管理
1.教务处须及时对收到的教学情况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和相关部门沟通,切实解决问题。
2.教务处通过教学工作例会等方式,通报课堂教学情况以及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学质量评价将作为授课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校教发〔2019〕5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