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行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以下24名学生超过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退学处理。
由于彭颖异等24名学生均已离校,无法以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故将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3日止。若学生对学校给予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于公示期满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10-69595687
附件:退学处理学生名单/filespath/_files/20200402160419.pdf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16日
由于彭颖异等24名学生均已离校,无法以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故将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3日止。若学生对学校给予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于公示期满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10-69595687
附件:退学处理学生名单/filespath/_files/20200402160419.pdf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