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2017年春季学期),学校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简称专选课)。从本学期开始,学校下学期的专选课选课时间由原每学期末选课调整为本学期第3至4周进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特别说明
1.下学期的专选课选课分两个阶段:预选阶段和正选阶段。预选、正选在本学期(即2016年秋季学期)第3、4周(2016年9月22日至29日)完成,没有退补选。公共选修课选课时间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2.正选阶段结束后,若课程选中后不修读,该课程以“0”分记录。
3.选课管理系统中 “系任选课”一栏的课程为专选课。
4.国际学院大一、大二学生没有选修课。
二、 选课方式
在校内用内网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页面,操作方法见“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选课操作说明”,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中查询。
三、选课安排
1.预选阶段
选课时间:2016年9月22日12:00—26日16:00。
2. 正选阶段
选课时间:2016年9月27日9:00—30日10:00。在该阶段学生需确认课程是否选中;教务管理系统将显示出尚有课堂容量的课程,学生可以再次进行选课,也可以对第一阶段确认选中的课程进行退选。
四、选课规则
1.不能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相同的课程,否则所选课程学分无效。
2.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可重复选择,所修课程取最高成绩。
3.不能多次选择课程名称相同的选修课,若重复选修,学分只计一次。
4.若在选课管理系统中进入自由选课栏,本人选择的课程仍不能选课成功,则需到教务处进行处理。
五、 注意事项
1. 预选阶段,会根据学生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专选课,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请同学们错开时间选课。
2. 选课前请先查看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确定自己要选修的课程,做好准备后再进行选课。
3. 专选课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堂将停开。
4. 凡违规选课者,所修学分无效。
咨询电话:69595182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
一、特别说明
1.下学期的专选课选课分两个阶段:预选阶段和正选阶段。预选、正选在本学期(即2016年秋季学期)第3、4周(2016年9月22日至29日)完成,没有退补选。公共选修课选课时间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2.正选阶段结束后,若课程选中后不修读,该课程以“0”分记录。
3.选课管理系统中 “系任选课”一栏的课程为专选课。
4.国际学院大一、大二学生没有选修课。
二、 选课方式
在校内用内网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页面,操作方法见“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选课操作说明”,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中查询。
三、选课安排
1.预选阶段
选课时间:2016年9月22日12:00—26日16:00。
2. 正选阶段
选课时间:2016年9月27日9:00—30日10:00。在该阶段学生需确认课程是否选中;教务管理系统将显示出尚有课堂容量的课程,学生可以再次进行选课,也可以对第一阶段确认选中的课程进行退选。
四、选课规则
1.不能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相同的课程,否则所选课程学分无效。
2.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可重复选择,所修课程取最高成绩。
3.不能多次选择课程名称相同的选修课,若重复选修,学分只计一次。
4.若在选课管理系统中进入自由选课栏,本人选择的课程仍不能选课成功,则需到教务处进行处理。
五、 注意事项
1. 预选阶段,会根据学生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专选课,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请同学们错开时间选课。
2. 选课前请先查看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确定自己要选修的课程,做好准备后再进行选课。
3. 专选课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堂将停开。
4. 凡违规选课者,所修学分无效。
咨询电话:69595182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
